女子婚检查出疑似艾滋隐瞒 婚后与丈夫同房致其被感染
推扬网提示:原标题:女子婚检查出疑似艾滋隐瞒 婚后与丈夫同房致其被感染 2015年3月,河南永城小伙小新与女友小叶进行婚检时,小叶被查出疑似艾滋病毒。事后,医生单独叫住小叶告诉她情况,但小新并未告诉小新,婚后与小新同房致其被感染。 去年3月,小新和女朋友小叶筹备婚事,在
2015年3月,河南永城小伙小新与女友小叶进行婚检时,小叶被查出疑似艾滋病毒。事后,医生单独叫住小叶告诉她情况,但小新并未告诉小新,婚后与小新同房致其被感染。
去年3月,小新和女朋友小叶筹备婚事,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当天去永城市妇幼保健院婚检。小新称,检查报告出来后,医生单独叫住小叶。小叶再次做完检查后,医生称一切正常。婚后,小新与小叶进行同房。随后,小新前往外地打工。
6月初,永城市疾控中心给小叶打电话,告知她被确诊为HIV阳性,而且丈夫很可能也已经感染艾滋病毒。小新得知后如晴天霹雳,经检查他也感染艾滋病。
永城市疾控中心表示,小叶在很久前就已经感染艾滋病毒,并且有备案。小新拿到的当初婚检时的检验报告显示,小叶疑似感染艾滋病毒,并且上面有她的签名,这表明小新当时已知道结果。
小叶向法院提起诉讼,他想不通既然小叶已查出疑似感染艾滋病毒,医院当时为何不把结果告知自己。然而,小新坚称自己始终毫不知情。
对此,医院表示这是对患者的信息进行保密,只能告知小叶本人,至于她的配偶医院方面无权告知。
据了解,《艾滋病防治条例》多个条款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婚姻、就业、医疗等方面都进行了保护。然而,艾滋病患者的配偶是易感染人群,一旦不了解真相就容易感染。
云南、广西等省份在地方立法上已明确,如果艾滋病患者或者病毒感染者不主动告知其配偶或者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人,当地疾控部门有权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