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房少45平 开发商:补偿难达成 尊重法院判决
推扬网提示:原标题:女子买房少45平 开发商:合同里存笔误-----来源:中国青年网 近日,一则女子买房少45平的新闻引起网友关注,原来有位李女士在西安市长安区的某小区里买了一套房子,买时合同上写好届时会赠送一个45平的阳台,但是交房时却丝毫不见阳台的影子,李女士当然要找开
近日,一则“女子买房少45平”的新闻引起网友关注,原来有位李女士在西安市长安区的某小区里买了一套房子,买时合同上写好届时会赠送一个45平的阳台,但是交房时却丝毫不见阳台的影子,李女士当然要找开发商理论,但是开发商却说合同里所说的赠送阳台是笔误,只愿赔偿2年的物业费,就此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李女士不得不将其告上法院,相信法律会给李女士一个公正合理的解释和赔偿。
女子买房少45平 开发商:合同里存笔误
女子买房少45平
据华商报消息,李女士在位于西安市长安区的一小区买了套房子,当时合同上承诺,届时会随房子赠送一个45平方米的露台,不计入商品房面积,李女士说,自己就是冲着这个赠送的面积,购买了位于顶层的房子,可交房时,说好的露台却没有赠送,开发商只愿赔偿两年的物业费。昨日,该小区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合同里写的赠送面积是“笔误”。
业主:当初冲赠送面积才买的顶层
李女士说,2011年,她以每平方米8000多元的价格,买下该小区第十七幢二单元顶层的房子。“当时开发商承诺说,如果买顶层,就赠送一个面积为45平方米的露台,我想着有了这个露台,家里很多东西就有地方放了,而且夏天时,还可以在露台上休闲、招待朋友。”李女士说,2013年交房时,她却发现,说好的露台不翼而飞了。“交房时,我提出想去露台看看,却发现顶层的楼门是锁着的,上去看了一下,并没有和我家有关系的露台,而是一个公共的楼顶。”李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