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阳光 中核钛白 独立董事
2020/05/26 15:11:43
徐阳光先生民族,汉出生日期1979.1文化程度博士现任职务、职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7.9---2001.7湘潭大学法学学士2001.9---2004.7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硕士2004.9---2007.7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博士;2007.9---2009.5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工作;2009.6--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副所长、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2015.09-至今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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