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波 CATL宁德时代新能源 独立董事
洪波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硕士,一级律师。1983年至1984年,任福建省司法厅干部。1984年至2000年,任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至今,任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期间曾兼任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现兼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兼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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