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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建伟: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 ...

admin
2020/08/12 16:07:03

邱丽梅的回答: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下列用途,应当缴纳消费税的: A 用于非生产应税消费品 ——纳税最后环节 B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纳税最后环节 C 用于职工奖励和福利 ——视同销售 D 用于馈赠,赞助 ——视同销售

范坚的回答: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下列用途,应当缴纳消费税的: A 用于非生产应税消费品 ——纳税最后环节 B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纳税最后环节 C 用于职工奖励和福利 ——视同销售 D 用于馈赠,赞助 ——视同销售

浮夸??的回答:

这里说的不用缴纳消费税是指前一步骤的应税消费税,因为消费税是不重复征税的,你后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要缴消费税,自然包含在里面的前一步骤的消费税可扣除。 比如:用烟丝连续生产卷烟,两个都是应税消费品,生产出来的卷烟交税,烟丝不用交税。 就是体现了税不重征且计税简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