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爱媛:省长助理与省长秘书在工作上有什么区别?在行政级别上呢?
颖芝的回答:
省长助理多半是正厅级,也有副部级的,依具体情况而定;而省长秘书则多半是处级。省长助理以负责政务上的工作为主,而省长秘书则主要负责辅助领导工作。 以下是一些粘贴资料,可参考: 省长助理职责 (一)省长助理按照分工协助省长处理分管的工作。 (二)受省长委托,省长助理可根据工作需要签发以省政府名义制发分管范围内的一般性文件。 (三)受省长的委托,省长助理可以省政府的名义向中央政府各部委报告有关重要事项。 (四)对于工作中事关全局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省长助理要及时向省长报告,对带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省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五)省长助理要关心全面工作,并按照各自分工尽心尽职做好工作。省长助理可以召集自己分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开会,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于各部门各市政府请示的问题,凡已有原则规定的,省长助理应及时负责处理. (六)对所分管及其相关的省直部门正副厅级干部使用,在按规定程序征求意见时,省长助理应客观公正、积极负责地阐明自己的意见。 (七)凡集体讨论决定了的问题,以及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省长助理必须坚决执行,认真办理。 (八)省长助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指示,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省政府各部门和省人民政府的作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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