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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明:工资里的薪级工资是怎么算的

admin
2020/08/12 15:26:47

吴炯的回答:

试读结束,如需阅读或下载,请点击购买> 原发布者:澎湃小伙 薪级工资如何计算 薪级工资是由可计算工龄的在校时间和工作时间决定的。可计算工龄的在校时间是指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从入学的那一年起计算工龄。再者,晋升岗位的时间也决定了薪级工资的档次。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每个用人单位的员工在工资上都有些许差异,特别工龄时间长的和刚入职的区别很大。薪级工资可以有效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并且产生热爱岗位的情感。那么薪级工资如何计算呢?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薪级工资如何计算  初始薪级工资与所聘任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具体见各类岗位薪级工资套改表。分为两种情况:  ▲(一) 2006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  2006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根据所聘岗位类别和等级查《各类岗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确定薪级工资。  说明:聘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毕业生,起点薪级分别对应14、11、7和5级。  ▲(二) 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根据2006年7月1日所聘岗位类别等级、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查《各类岗位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确定初始薪级工资。

橡皮树的回答: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韦如的回答:

工资里的薪级工资是用人单位根据企业的情况制定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详细了解,只要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制度不违法即可。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龚向阳的回答:

初始薪级工资的确定:   初始薪级工资与所聘任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具体见各类岗位薪级工资套改表。分为两种情况: (一) 2006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   2006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根据所聘岗位类别和等级查《各类岗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确定薪级工资。   说明:聘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毕业生,起点薪级分别对应14、11、7和5级。 (二) 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根据2006年7月1日所聘岗位类别等级、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查《各类岗位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确定初始薪级工资。   套改年限:为2006年6月30日前,不计算工龄的大学专科以上学龄加工龄(注,专升本只能计算专科的学龄)。   任职年限:为所聘岗位正式任命职务的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到2006年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