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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泰山:行政诉讼法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由 ...

admin
2020/08/12 13:08:29

在河之洲的回答:

第一,依照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l、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我国行政诉讼法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在河之洲的回答:

第一,依照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l、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我国行政诉讼法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