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儒平的回答: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扩展资料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陈杰瑞的回答:
1、提取公积金里面的钱么? 直接去原公司开公积金提取单,然后根据提取需求提交相应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部分地区已实现网上提取)
2、将公积金转移到新公司? 新公司开具转移函(或者接收函),然后给原公司,原公司去办理转移
3、离职尚未找到新公司或新公司不交公积金。 一般员工本人不需要操作,原公司在一定期限后会帮你做封存。
彭雪芬的回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一路繁华的回答:
既然是公司名义支付的,那只能由公司出面!别无他法。
张华勋的回答:
公积金只能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