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磊:筠连黑老大为什么被抓
周圣明的回答:
谁叫他平时行事嚣张,为了一件小小的事情打了不该打的人哎。
爷单身﹉却潇洒的回答:
发吧
王成海的回答:
2014-04-29 华西都市报 :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宜宾市筠连县郝氏兄弟涉黑案一审判决,郝氏三兄弟两人被判有期徒刑25年,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3人全部财产。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几万元到百万元不等的财产刑。 经过审理,昨日下午,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法院审理查明,1990年左右,被告人郝鸿前往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等地经商期间犯敲诈勒索罪等,于1996年被当地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1年3月,郝鸿刚出狱便纠集被告人郝莺等在筠连县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2003年10月24日,郝鸿在赌博中与应某某产生矛盾遭应某某设陷报复,郝鸿当场识破后即带领被告人郝莺、郝鹧、等人四处搜寻应某某、王某等人,并对应、王等人实施非法拘禁,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他们通过操控经济实体,利用其势力和影响涉足当地的娱乐、建材、能源等领域。逐步形成以被告人郝鸿、郝莺、郝鹧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李某、王某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层级森严,规则严明,成员分工明确。被告人郝鸿、郝莺、郝鹧通过安排部分组织成员到自己经营的公司上班,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红包等方式对组织成员进行笼络和控制。该组织在郝氏三兄弟的领导下,通过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对当地娱乐、能源、金融等多个行业形成了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对筠连及其周边范围内的群众形成强大的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合法利益受侵害的群众不敢举报、不敢控告,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郝鸿、郝莺、郝鹧组织、领导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遂作出前述判决。审判长宣判后,被告人家属当即情绪激动,表示不服判决,准备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