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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宇:中国的立法机关有哪些?

admin
2020/08/11 18:02:42

季世的回答:

按照我们国家的体制,我国的法律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四大类。每一类法律法规都由相对应的立法机关机构制定和颁布实施。宪法权威性最高,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最高一层级的法律,称为母法,我们国家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指国家的基本法,如刑法、民法、劳动法、婚姻法等也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对其进行修改。行政法规是中央政府(国务院)及其部门颁布的,在管理调整某一部门及行业的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地方法规是指县级以上的政权机关颁布的在本辖区范围内法规,其法律效力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按以上法律效力划分,我国的立法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县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以上地方政府文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符振中的回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城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

谢珊珊的回答:

一般正规的法律条文都是由人大法工委收集整理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而后再整理成正规的条文,在人大全体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即成为正规的法律条文。 而那些暂行规定、办法等行政性条文,则是由国务院、及下属各部委提交审议,由人大常委会通过执行。

叶文辉的回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邢锐的回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法律制定权;国务院有行政法规制定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有部门规章制定权;省级政府及较大的市政府有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权;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有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权;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经济特区法规制定权。具体请参见《立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