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佳的回答:林森浩死刑时的详细过程如下: 1. 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发生一起投毒案件,致在校研究生黄洋死亡,经侦查确认投毒者系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本案因发生于大学校园等原因而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2.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林森浩提出上诉。 3.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 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裁定书。 林森浩被判死刑后,会有一个犯人上诉程序和最高法复核程序,这个过程一般有3-4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犯人是没有机会参加任何劳动。因为重刑犯一般都是单独关押在重刑监区,那里戒备森严,犯人基本上连放风的机会也没有。如果需要出庭受审,都有大批荷枪实弹的法警左右控制。 而且死刑复核阶段,重刑犯按照规定需要带手拷和脚镣。也没有办法做事。 凡是需要做事的都是较轻的犯人,在劳动的过程中进行心灵的改造,所以,林森浩就算想做事也没机会了。 杨先森的回答:应该说,林森浩是自食其果,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判决死刑还是比较惋惜,毕竟是一个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将要成为祖国栋梁的时候,却自己断送了自己的生命。对家庭、父母,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也是一个极大的损失。如果,他及时认错,改进错误;如果对方能够宽容;我想应该判个无期,留住生命,即使在服罪期间,还有人生的价值。可惜,现在一切都是过眼云烟。 如果说要分析这个事情的原因,我想可以概括以下二点: 1、个人因素:作为高等名府的大学研究生,伴随的是16年寒窗苦读,大多追求的是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在个人心理成长过程中一直比较缺少良好的心理教育和道德观念教育。农村孩子父母一般是以提供学习生活费用为主,与孩子的沟通相对较少,并且沟通还有代沟,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对心理健康关心较少。 个性差异,有些同学内向,有的高调,有的张扬,大学是小社会,日常磕磕碰碰的小事总有发生,如果我们都放不下,一直挂在心理,耿耿于怀,长久的压抑,势必影响心理,变成畸形。这就需要我们学会宽容,学会包容,不愉快的事情要一笑抿恩仇,把学习环境变得更融洽。 2、学校因素:现在大学都是学分制,学生的行为比较独立,平时忙于学业,同学之间的沟通也比较少,选课差异,造成同寝室同学相互一道上同一堂课的机会也少,班级整体集体感缺失。本身学习医科的学生相对辛苦,为了研究课题,时常呆在实验里,与社会接触也比较少。再说专业细分,同学之间的协作精神缺少。 因此,学校在心理教育、课外活动、班级集体活动方面要多组织,多了解学生的精神状况,有点苗头及时辅导,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