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东的回答: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概念 1、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 2、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二、锅炉基础知识1、锅炉是指将燃料的化学能转化为热能,又将热能传递给水、汽、导热油等工质,从而产生蒸汽、热气或通过工质输出热量的设备。 2、锅炉工作原理及工作特性 锅炉由“锅”和“炉”以及相配套的附件、自控装置、附属设备组成。 工作特性:爆炸危害性、易于损坏性、使用的广泛性、连续运行性。 3、锅炉的分类 (1)按用途分:电站锅炉、工业锅炉; (2)按载热介质:蒸气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 (3)热能来源:燃煤、燃油、燃气、废热、电热。 满意请采纳。 一生的承诺的回答: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2、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3、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 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 5、 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现在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总局令第115号),特种设备事故分为1、特别重大事故、2、重大事故、3、较大事故4、一般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