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伯诚的回答:《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是劳动部门发布的一部法规,与劳动合同法具有相同的效力。 浅浅的活埋我的回答:无效,病假是根据病情和医生的诊断来决定的,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