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帅帅的回答: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过程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背书连续的概念 即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背书连续的认定 背书连续,应当以下列原则认定:(1)各次背书应该都是形式上有效的背书,实质上的无效,如伪造的背书不影响背书的连续;(2)连续的背书应为同一性质的背书,即同一汇票的背书中,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并存时,仅以转让背书的连续来认定背书的连续;(3)背书的记载顺序应该有连续性。 背书连续的效力 第一、对持票人的效力 (1)背书连续产生证明力,即证明汇票权利;(2)背书形式上不连续,实质上连续时,即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必须依法举证;(3)形式和实质的背书均不连续时,持票人只能行使追索权或利益偿还请求权。 第二、对付款人的效力 (1)付款人应负查验背书是否连续的责任;(2)背书不连续而付款的,造成的损失由付款人负责。 春去冬来的回答:在转账支票背面第二个背书栏里加盖你在银行的预留印鉴,填写进账单,一同交给你的开户行就可以了。 李艺的回答:1公司给2私人的转账支票 这里面的私人如果是在银行有帐户的个体经营户应该是可以的。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2私人可不可以再背书转让给3公司或是私人 建议最好不要这样,支票只要对方帐上面有钱进账一两天就会到账的。而且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这样连续背书的话应注意过期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