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雪的回答:1、主体行为不同。备案制,是指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其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等的全方位服务。
2、待遇不同。备案制人员待遇,与原事业编人员是完全相同的,但备案制定岗不定人,岗位还是编制岗位,但是人员没有编制。人事代理是合同工。其工资、人事关系、社保等,都是和用人单位直接发生关系的。
3、合同方式不同。事业单位和备案制人员签订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了,双方可以继续签约或者不签,使双方都具有一定的选择权,是事业单位逐渐收回编制的一种方式;人事代理是和用人单位或者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代理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王兴平的回答:1、认股权证和股票期权不同: 备案制度的行使价格稀释等,当本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较低时,应考虑。计算整体账户的组合,因为分子的净利润数额保持不变;人事代理机构的调整项目,是按照本指引第十条规定的公式计算增加的普通股数量,并应当考虑时间权重。本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者股票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自认股权证或者股票期权发行之日起计算。
手牵手的回答:备案制是指:从境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进境而未正式进口,由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加工区进境(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作货物进(出)境申报 姚梦的回答:备案制和人事代理的区别如下:
1、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不同
备案制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统账结合,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不变;
而人事代理的调整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
黄俊钦的回答:备案制和人事代理的区别 1,备案制是指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又不属于应当核准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投资建设的项目,由投资企业向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投资主管部门对除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外的项目予以备案的投资管理制度。 2,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3,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代办有关人事业务。 4,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是企业根据需求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由专业的第三方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