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亦称“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 即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非处方药是相对处方药而言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对药品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国际通行的作法。非处方药最早起源于美国,195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由一位药师参议员提出的对《食品药品化妆品法》的修正案(杜哈姆修正案),规定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标准,在世界上第一个创建了药品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制度。此后,日本、英国、德国和加拿大分别通过了有关法律,相继建立了药品的分类管理体制。我国于1998年对药品施行分类管理制度。 非处方药是消费者依据自己所掌握的医药知识,借助阅读药品标识物,对小伤小病自我诊疗并选择应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由处方药转变而来,是经过长期应用、确认有疗效、质量稳定、非医疗专业人员也能安全使用的药物。非处方药大都用于治疗伤风、感冒、咳嗽、头痛、牙痛、肌肉和关节疼痛,消化道不适,鼻炎等过敏症状、营养补剂等。具如下特点:安全性高,毒副反应较小,体内不蓄积,不含毒和成瘾成分,不引起依赖性,不诱导耐药性和抗药性;按标签或说明书的指导即可正确使用;适应证是病人能自我作出诊断的疾病;能有效地消除或缓解不适症状,促进健康;药品制备和包装适合儿童、成人等不同人群;药品在储存条件下稳定性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