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军的回答:呵呵,楼上几位的回答有很大的误区 首先,抛开政法委书记的其它职务(市委副书记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只是一个代表党委对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进行协调的职务,他并没有领导或者管理政法各部门的权力 其次,从法律和程序上来说,法院和检察院的人事任免,是人大的权力,并不是由党委和政府行使的,从宪法上来说,政府、法院、检察院都是对人大负责的。而公安局和司法局则是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所以政法各部门之间并不是并列的关系。 第三,政法的副市长,他对于公安局和司法局,代表政府行使领导权,但对于检察院和法院并没有相应的权力。但因为分管政法的副市长同时还兼任党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所以从政法委的角度,可以对法院和检察院实行协调监督的权力。 最后,“公检法的老大的任免权到底在谁手上??” 的问题。有一个特例,就是检察院检察长要得到上级人大同意后,才能任命。因为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有领导关系 李珍的回答:呵呵,楼上几位的回答有很大的误区 首先,抛开政法委书记的其它职务(市委副书记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只是一个代表党委对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进行协调的职务,他并没有领导或者管理政法各部门的权力 其次,从法律和程序上来说,法院和检察院的人事任免,是人大的权力,并不是由党委和政府行使的,从宪法上来说,政府、法院、检察院都是对人大负责的。而公安局和司法局则是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所以政法各部门之间并不是并列的关系。 第三,政法的副市长,他对于公安局和司法局,代表政府行使领导权,但对于检察院和法院并没有相应的权力。但因为分管政法的副市长同时还兼任党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所以从政法委的角度,可以对法院和检察院实行协调监督的权力。 最后,“公检法的老大的任免权到底在谁手上??” 的问题。有一个特例,就是检察院检察长要得到上级人大同意后,才能任命。因为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有领导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