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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2020-7-17 19: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8| 评论: 0

摘要: 默默她狠伤的回答: 公证组织的性质应为事业单位 。在我国,对公证组织应属性质大体有3种主张:因公证处在政府编制序列,属于行政机关;公证制度属司法制度组成部分,公证处是证明机关;公证人向社会提供智力性的法 ...

默默她狠伤的回答:

公证组织的性质应为事业单位 。

在我国,对公证组织应属性质大体有3种主张:

  1. 因公证处在政府编制序列,属于行政机关;

  2. 公证制度属司法制度组成部分,公证处是证明机关;

  3. 公证人向社会提供智力性的法律服务,公证处属中介组织。

拓展资料:

我国公证制度的特征 一般认为,公证制度具有公益性、中立性、公证办理的直接原则等特点。在与其他证明活动(如私证、认证、签证、保证)或相关制度(如民事诉讼、行政行为)比较的基础上,我国公证制度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下列两方面:

  1. 公证是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公证证明不同于私证、认证、签证、保证等一般的证明,有其特殊性;

  2. 公证是一种非诉讼司法活动。我国的司法制度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来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公证法》第4条规定,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规定: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参考资料:公证处 百度百科

吴幼珊佘溶的回答:

目前国内的公证处大致有四种体制,一是行政体制,自去年的改革已基本消失了;二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种情况现在也不是太多了,三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当前大部分公证处都是该种性质。四是合作制公证处,就是完全无编制,类似企业性质的公证处。
收费依据都是各省物价、发改部门制定的规格。

爱与诚Monica的回答:

一 参考答案:

公证处是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二 拓展资料: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三 具体请参考百度百科

公证处



蝶在弦上舞的回答:

一、单位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规定: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二、公证处类型:

1.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2.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3.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4.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拓展资料: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证处

zong580的回答:

  公证处是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规定: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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