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开军,男,汉族,1962年12月生,山东巨野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研究员,二级大法官。 现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人物履历1981年09月至1985年07月,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本科生 1985年09月至1988年0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8年08月至1989年09月,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干部 1989年09月至1992年0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2年07月至1994年04月,审计署法规司一处科员、主任科员 1994年04月至1996年06月,审计署法规司综合处副处长 1996年06月至1997年12月,审计署法规司综合处处长 1997年12月至2000年09月,北京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2000年09月至2000年12月,北京市委政法委助理巡视员、研究室主任 2000年12月至2002年02月,借调司法部办公厅秘书 2002年02月至2005年01月,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2005年01月至2007年07月,司法部研究室主任、司法研究所所长 2007年07月至2007年11月,青海省委副秘书长(挂职) 2007年11月至2009年08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09年08月至2009年09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 2009年09月至2010年01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0年01月至2018年01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年01月至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院长、党组书记 中共青海省十二届、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2018年1月17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案,任命董开军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8年1月,董开军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8年1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开军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8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董开军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学术成就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司法行政制度和政法工作理论,著有《债权担保》(专著1995年出版),《合同法释义》(主编1999年出版),《司法行政学》(主编2007年出版)等,发表多篇法学和法律类论文、文章和研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