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网络言情小说作家。 林芷薇:言情小说家 身高:三个苹果高。 体重:五个苹果重。 血型:字母A的弟弟C的姊姊。 星座:两个人会打起架来的那种。 口头禅:什么东西啊! 林芷薇 - 【秘密小档案】奇怪的癖好:还算是个正常人的范围。不过,薇薇跟购物狂是好朋友,所以有那么点爱乱买衣服〈请注意!只是一点点爱而已喔〉;至于要选择哪一件来宠幸,完全要看心情而定,有时很邋遢,完全依据「穿衣不就为了蔽体」的原始法则,有穿就算,即使像刚从垃圾堆里爬出来一样也无所谓;但兴致一来,薇薇就会悠悠哉哉地抹点淡妆,梳个美美的发型,喷上喜欢的香水,再换上最漂漂的衣服、鞋子、袜子、皮包……所有配件的颜色,坚持一定要跟身上的衣服「相互呼应」──而这所有辛苦的一切,就只不过为了要到巷口的杂货商店买包泡面!写作时最常做的小动作:很多人在思考或写东西时,都会有一些说奇不怪的小动作,当然薇薇也不例外,她写小说时,会不受控制下意识地一直拉她乌黑黑的秀发,要不然就是瞪着计算机发起呆来,更恐怖的是,她还会在三更半夜突然一阵狂吼──「天啊!地啊!我到底在写什么东西?!」听说还有更变态的──薇薇会在十只手指头上擦上十种不同颜色的指甲油,她坚持这样会使心情变得很Happy;甚至她还会涂上睫毛膏跟眼影,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后再写稿,然后很快就OK了! 林芷薇 - 【被访问记】——你所不知道的林芷薇 魔女的德性: 据狗仔调查得知,魔女薇薇的德性是介于天使跟魔鬼中间的程度,「男人拿她没辄,女人听她没错」。薇薇自己则老实承认,她就是很懒,很怕麻烦,严重超级没耐性,做事不过比「三分钟还多个两分钟」的热度(言下之意也不过五分钟而已),再加上「乱花钱就很快乐」(败家女)的容易满足个性,应该是个好人无疑。 写作的动力: 薇薇认为自己写作五年还乐此不疲的原因是,每写一本爱情小说,就像谈了场结局完美的恋爱,只要一开稿,她可以毫无顾忌地跳入小说的故事情节中,做尽日常生活中不敢也不能做的事,既迷人又过瘾,当然多多益善。哎,「痛并快乐着」就这个意思──写稿很痛苦,但谈恋爱却是快乐的。〈狗仔:ㄛ,有这么好的事,边写稿边谈恋爱,还可以赚钱,那人家也要!〉 写不出稿子的时候: 魔女薇薇也有才思枯竭、摇笔无力的时候,那么她是怎么起死回生的呢?她说,写不出来就立刻关上计算机,出门去吃喝玩乐,乱买一大堆东西……(果然败家),反正,绝对不去想稿子的事,回来就OK啦(真是乐天一派家族成员之一)!不然,找ㄚ娜答大吵一架,也有助于灵感的激发。〈狗仔:哀……不禁为魔女薇薇的阿娜答掬一把同情的泪。不过听说薇薇的阿娜答对她是死心塌地、甘之如饴,而且人家「厝内事」的次数、质量都让她粉满意咧!魔女薇薇的淫笑声犹不绝于耳……狗仔祝她幸福!〉 薇薇说: 薇薇说,人一辈子至少要谈一次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恋爱。当然,恋爱次数是给它愈多愈好啦,最好是不断的、不断的……一直谈下去;而且就算结婚后也一样──别误会,是跟老公啦!〈狗仔:八卦一下,听说魔女薇薇初恋的时候正流行那种很俗的「雨中漫步」、「海边看夕阳」的恋爱活动,所以啰,薇薇不是害感冒,就是脚被蚊子叮满红豆冰,她的初恋──好惨呐!〉 林芷薇的爱情忠告: 魔女薇薇在爱情战场上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战绩彪炳,她将多年的恋爱心得跟大家分享──一定要好好地爱自己、疼自己、保护自己;只有懂得疼爱自己的人,才能懂得怎么去爱人,并得到别人真正的爱。〈狗仔:哎,终于大功告成了,希望大家对魔女薇薇可以有一些些认识,狗仔下台一鞠躬去也!〉 林芷薇 - 【林芷薇作品集】1 1999-02 紫鸢古堡 丹麦之大王子 雷恩 丁紫苑 摩登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