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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鲁豫的博客有谁知道的吗?

2020-7-15 14:2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9| 评论: 0

摘要: 81669600的回答   注释陈鲁豫的5种个性生活  上岛咖啡店里,午后应该是清闲的时光,但却还是有三三两两的客人们,在音乐中闲散地清谈。  是北京夏日里一场突如其来的雨后。  我和凤凰卫视的当家花旦陈鲁豫坐 ...

81669600的回答

  注释陈鲁豫的5种个性生活
  上岛咖啡店里,午后应该是清闲的时光,但却还是有三三两两的客人们,在音乐中闲散地清谈。
  是北京夏日里一场突如其来的雨后。
  我和凤凰卫视的当家花旦陈鲁豫坐在店里的一角。
  世界上所有的咖啡馆都有着即使是白天也一样迷蒙的灯光。但因为我们挨着窗户,光线尚好。向外看,是树与街道,有雨后阳光的碎片。向里看,是鲁豫清纯可人的笑脸。蒂芬尼项链在她修长的颈上闪着含蓄的银光。
  我的面前是一盅梅子茶,鲁豫的面前是一杯冰咖啡。
  咖啡和蒂芬尼,是鲁豫生活里的两个最爱。
  陪着她走过深深浅浅的岁月。

  首饰心情
  纽约第五大道与57街的交叉路口,有一个创建于1867年的首饰专卖店Tiffany & Co,它承袭着维多利亚时代严谨高贵的欧洲风格,是许多喜爱首饰的丽人们的梦想。
  曾经,有一个女孩儿带着无限企盼,透过窗口向优雅如梦幻般的大堂里张望,她不是奥黛丽·赫本,她是个来自中国的女孩子。因为看过电影《蒂芬尼的早餐》,当她第一次踏上美国的土地时,就急切地奔向了她梦想中的蒂芬尼。
  她是陈鲁豫。
  也许喜欢首饰是每一个女人的天性?当还是高中生的她,偷偷试戴父亲从非洲给她带来的一枚24K金的戒指时,她对首饰的热爱从此开启。
  然后母亲又送了她一条金项链,上面坠着一只小小的狗牌,因为她的属相是狗。
  岁月流逝,那戒指已经老土得无法再戴,而那条金项链款式也已经过时,但是鲁豫将它们认真收藏着。
  收藏着自己首饰情结的一个经典。

  爱情至上
  鲁豫有过两次婚姻。一段已经谢幕,一段刚刚开始。
  一次失败的婚姻就足以摧毁人们对于爱情的信念。但是,第一次离婚后的她一直固执地相信着,世上会有那种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爱情。每每看到街上有一对白发苍苍的夫妻携手走过,鲁豫一定被感动。她渴望着王子公主的童话在自己身上上演——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她真的等到了她的王子。
  是13岁就认识的小伙伴,18岁一起读广播学院。一对人人眼中的金童玉女,没有不爱的理由。于是就恋爱。
  但是,真的是年轻时不懂爱情。终于劳燕分飞。
  9年后再度相遇。从对方的目光里仍是读出了无限爱意。两个已经长大的人重又聚首,发誓将爱情进行到底。
  也曾在朋友的提议下设想举行一场经典婚礼,为爱情作个见证,但是名单列到一半,鲁豫就写不下去了,发现两个人怎么居然有那么多的朋友,没有几百个人是打不住的。可是做电视的两个人都没有精力和时间去操持如此盛大的场面。就索性由最繁复缩减到最简约。加上证婚人一共只有五个。两个人在主婚人面前发了誓就算大功告成。
  也许在五周年或者十周年的时候,两人再重新补一次典礼?鲁豫憧憬着。
  但是,比婚礼本身更重要的,是让这份失而复得的爱情永远保持住温度和颜色。
  然后两个相爱的人手挽手一起从清晨走向黄昏。
  就像常常在路上遇到的那些让她感动的老年伴侣。

  都市情怀
  鲁豫一直生活在大城市,小时候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在上海,大一些跟着爸爸妈妈生活在北京。成年后生活在纽约,现在则因为工作而生活在香港。
  大约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一直对城市情有独钟。她觉得自己熟悉城市生活的一切规则,只有五光十色的城市能够让她安妥自己的心灵。
  曾经喜欢三毛,喜欢三毛笔下神秘的异域风光,甚至于喜欢三毛的流浪。她觉得那是一种最好的人生状态。而三毛所受的一切苦难,都被她单纯且同样浪漫的心灵给过滤掉了。
  后来因为做了电视主持人,有了机会和三毛一样地周游世界,才发现,她是不能离开城市半步的。如果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譬如沙漠吧,她会立刻惶恐,感觉不到城市的脉动与呼吸,她整个人会立刻窒息。因此不能想像三毛竟然可以那么乐观地行走于大漠荒野之间。
  因为喜欢城市的丰富与美丽,如果自己选择出门旅行,她大半会去世界各地的大城市,尤其喜欢欧洲。欧洲的古老文化与现代文明是如此和谐地统一着。
  走在巴黎的大街上,她觉得好像是走进了一幅画。坐在路边的咖啡馆里,她可以长时间一动不动,只为静静地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

  欲望商店
  如果你也生活在香港,而且你也恰好有喜欢逛商店的嗜好的话,一定可以经常在卡迪亚或者蒂芬尼这样的精品专卖店里和鲁豫走个正对面。
  鲁豫说自己是个很乏味的人,能够让她无怨无悔、痴心不改地一做到底的一件事就是逛商店。
  作为一个电视人,能够属于自己的时间是很少的。只好压制着这种欲望,在偶有闲暇时让它集中释放。
  你简直无法想像,一个人可以对逛商店狂热到这种地步。有一次,鲁豫得到一个去纽约休假一周的机会。在整整七天的时间里,除了吃饭睡觉,鲁豫就只做一件事——逛商店。第五大道上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商店,小的商店九十点钟开门,大的百货公司十点或者十一点营业。每天早晨,鲁豫都几乎是第五大道的第一个游客。从先开门的小商店逛起,再逛晚开门的大商店,直逛到每一个商店都打烊,鲁豫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下榻的酒店。第二天她又是那个最早到的顾客。我想,第五大道实在应该给这样的人有所奖励才是。
  更夸张的一次是在香港。因为好久没有时间逛商店,终于有空时,鲁豫一下子去了好几个店,并且每个店里都买了东西,累计有:蒂芬尼项链和戒指,裤子一条、裙子一件,还买了大批护肤品。
  当她正兴致未减地准备走进下一个店时,电话响了。是银行打来的。“请问您是陈小姐吗?”“是。”“您是刚刚在店里买了东西吗?”“对呀。”“好的,我们只是核实一下。”
  原来,香港的银行里为安全起见,会关注每个信用卡的消费规律。当对方发现鲁豫的卡几个月没有动用却在一个小时里花掉大笔钱时,以为卡被人窃用,因此来电话查证。
  鲁豫本以为逛商店只是她个人的事,却不想被银行看个一清二楚。也是兀自惊了一下。但是,既然有这么为客户钱包负责的银行,逛商店不是更有了理由?
  于是,神采飞扬走在街上,继续地逛。

  窕窕书女
  鲁豫喜欢看书。从童年时小姑姑给她读小人书时,她就已经算是开始读书了,因为不认识字的她居然可以把每本书一字不拉地倒背如流。
  记得有本书里有一句话,“幼儿园里真热闹”。背这本书时,她正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上海。上海人是把“热闹”叫作“闹猛”的。鲁豫不知为什么,本来是可以说普通话的,但是一念到这句,就总是变成“幼儿园里真闹猛”,搞得小姑姑哭笑不得,终于也没能帮她纠正过来。
  等到认字了,妈妈给她的买的第一套书是《格林童话选》,鲁豫从里边认识了青蛙王子、白雪公主和可爱的小红帽。
  少女时代,正好风行琼瑶的书。鲁豫将每一本都买下收藏。读琼瑶读到多愁善感,从此憧憬纯真又凄美的爱情。
  当自己已经开始阅读世事人生后,她又开始喜欢读人物传记并且直到现在仍是她买书的首选。
  鲁豫的家里有四个书柜。人物传记占据了半壁江山。书中人物从《华盛顿邮报》的女老板凯瑟琳·格雷厄姆到希腊船王,从杰奎琳·肯尼迪到英国王室的莎拉王妃。而且全部是英文版。这样的传记出一本鲁豫就会买一本。
  每次回到北京,鲁豫总会去三联书店买上一大堆书。回到家里,将这些书同时放在手边,看一看这本,再看一看那本。读得飞快,一目十行。这种奇特的阅读方式让她每个月都能读到大批的好书。并时刻与书中各色人物对话。
  因为关注人物的命运,就有了那个访谈节目《鲁豫有约》,有了节目中诸如作家金敬迈、刘少奇的女儿刘婷婷等许多人物鲜为人知的故事,还有故事里穿越了时空的深深的感动。

  陈鲁豫自己也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孩儿,但是生活中的她是娴静的、害羞的,敏感的,
  采访过无数风云人物,电视上光彩夺目的鲁豫,在接受别人采访时仍是会拘谨、不安。和她聊天时,她一直下意识地用左手挽住额边的一缕头发,在指间绕来绕去。但是她的职业让她有了许多故事,她用她冰雪聪明的智慧感悟世界,用她纯净的眸子观看世界,也因此有了高低起伏的阅历和亦喜亦忧的心情,也因此有了她刚刚出版的书——《心相约》。
  我一直没有告诉鲁豫,因为我家不能收看凤凰卫视,我甚至从没有机会看到她主持的那些名牌节目。不过,我决定去买一本她的书,看看这个一直在镜头前指点江山的小女子如何在书中向读者注释她自己。

  陈鲁豫档案
  1993年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外语系国际新闻专业。尚未从学校毕业,即被中央电视台选中
  担当《艺苑风景线》的主持人
  1994年底获“中央电视台最受欢迎的十大节目主持人”称号。
  1996年加盟凤凰卫视,先后主持《音乐无限》、《音乐发烧友》、《神州博览》、《一点两岸三地谈》节目,其中《音乐无限》节目在亚洲地区极受欢迎。
  1997年,参与了多项大型节目的主持工作,其中包括举世瞩目的《香港回归世纪报道--60小时播不停》和《戴安娜王妃葬礼》现场直播等。
  从1998年4月起,担任资讯节目《凤凰早班车》主持人,以“说新闻”的主持风格,开创了电视新闻播报的一种新流派。
  2000年,被选为《新周刊》主办的由观众投票评选的“2000年度最佳女主持”
  现为凤凰卫视谈话节目《鲁豫有约》主持人。

蚊子spain的回答

她好象没有博客.........

“‘个人网络主义’的现身是一个自发的潮流,它通过博客主导的个人站点扑面而来。中文世界的电视名人陈鲁豫在一个会议中接到了新浪编辑的“开博”电话,她吃惊地反问道“博客是干嘛的?”这并不奇怪,大约有几百个像她一样的名人在门户网站新浪的敦促下,一步跨入博客界,其中许多人对博客都是第一次接触。”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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