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人少女_Tesia的回答一、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如下: 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扩展资料: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必须是以下情况才能办理: 1.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2.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 4.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需要具体致电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住证办理使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目前已经归口街道办事处管理,公共户口如无其他意外也应当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该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匿名用户的回答1、就是将租赁合同带到所在的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或交易中心去备案。2、那边会检查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房东和你的身份证。 3、另外,还得缴纳租赁税。 4、最后备案中心会给出具一份《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zningo的回答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内容包括:出租人姓名(名称),承租人姓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