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重组原广州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基础上重新登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广州市,在北京、上海、武汉设有业务管理部。公司在2011年3月10日获取《金融许可证》,并在2011年3月16日换取新的营业执照正式开业,经允许从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规定批准的业务。一、股东背景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成立于2016年9月23日,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改制而来,为财政部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注册资本为553.63亿元。公司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10月,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京成立。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保全国有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生命线,累计管理处置各类不良资产超万亿元,为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圆满完成国家赋予的处置政策性不良资产历史使命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不断探索可持续发展之路,积极开展商业化转型,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架构雏形形成并逐年完善,业务涵盖了资产管理、保险、银行、证券、信托、小微金融、评级和海外业务等,近年来步入跨越式发展的轨道。截至2016年12月末,中国东方集团总资产超过8,000亿元,合并净资产约950亿元,服务网络覆盖全国,服务客户1,600多万户,在国内中心城市设有25家分公司和1家经营部,境内拥有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境外拥有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13家控股公司,员工总数5万多人。中国东方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统筹公司总部、分公司、控股公司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资产管理+银保”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成为领先的全价值链金融服务集团。2、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市人民政府整合市属金融产业的平台。公司直属子公司包括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产权交易所;控股企业包括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珠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永期货有限公司等优质金融资产。3、广东京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京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投资运营大型火电、风电站为主营业务,兼营大型国内外贸易及投资营运大型码头、煤炭仓储、油气仓储等行业的大型能源集团,为广东省五大电力企业之一。二、经营宗旨恪守信用,合法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三、战略规划依托广东省的区位经济金融优势,并充分利用股东方的行业优势地位,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以传统业务为起步,稳步有序开展创新业务,争取用3-5年的时间将新公司发展成为以投资能力、研发能力、营销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核心竞争力,具备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综合信托业务平台,实现股东回报大化。四、业务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大业信托可以从事下列本、外币业务:(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信托;(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11)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3)从事同业拆借;(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产品: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许可证或核发批文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号码:440101000103784 发证机关: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日期:2016-01-06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30000万(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