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扬网提示:原标题:女子买房少45平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李女士在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的一小区买了套房子,当时合同上承诺,届时会随房子赠送一个45平方米的露台,不计入商品房面积,可交房时,说好的露台却没有赠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女子买房少45平 女子买房少45平 李女士在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的一小区买了套房子,当时合同上承诺,届时会随房子赠送一个45平方米的露台,不计入商品房面积,可交房时,说好的露台却没有赠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女子买房少45平,原来在2011年,李女士以每平方米8000多元的价格买下一小区顶层的房子。当时开发商承诺说,如果买顶层,就赠送一个面积为45平方米的露台,但2013年交房时,她却发现,说好的露台不翼而飞了,露台只是一个公共的楼顶。 为此,李女士多次找开发商协商此事,可每次都被推脱。“开发商说,可以给我免两年物业费,我肯定不能同意,45平方米的露台价值十几万呢,两年的物业费才多少钱,而且如果一开始我知道不送露台,肯定也不愿意买顶层啊!” 该小区开发商工作人员岳女士表示,她了解过此事,确实是合同上写了给业主赠送一个45平方米的露台,不过这个属于“笔误”,是写合同时工作上的失误,为此他们也主动表示,愿意给业主一定的补偿,可业主提出要补偿一个车位,这个对他们来说很为难。 对此,有律师表示,购房合同里明确,给业主赠送一个45平方米的花园/露台/平台,交房时却没有赠送,这属于开发商违约,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如果开发商实在无法履行,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让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相同面积、相同位置的露台的价值,开发商依据此标准赔偿业主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