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钟(1932.01~2012.06.11),男,中共党员,四川省西充县人,高中,高级经济师,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部长级待遇)。2012年6月11日,杨钟在北京逝世,享年80岁。 个人履历1948年至1950年,在 四川省西充县立中学高中读书; 1950年4月,加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1950年7月,参加工作; 1950年8月至1951年,任中共四川省 南充地委减租退押工作团 岳池县坪滩区工作队副队长、乡组长; 1952年至1953年,任四川省岳池县白庙区副区长; 1953年至1960年,任中共 南充地委政策研究室秘书处干事,中共四川省南充市郊区区委书记,中共南充市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部长; 1960年10月至1963年3月,任中共四川省广安县委书记; 1963年3月至1966年12月,任中共四川省武胜县委书记、代第一书记; 1966年12月至1970年7月,“ 文化大革命”中受审查; 1970年7月至1972年2月,任 武胜县革委会副主任; 1972年2月至1974年3月,任 南充地区革委会农林局副组长、农工部副部长; 1974年3月至1979年12月,任中共广安县委副书记、书记,广安县革委会主任; 1979年12月至1982年5月,任四川省副省长; 1982年4月至1987年6月,任林业部部长、党组书记,兼中央绿化委副主任、国务院“三北”防护林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等职; 1987年6月23日的决定,撤销杨钟的林业部部长职务。 因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杨钟同志正在住院,他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没有采取积极的态度,主动部署抢险灭火工作,但在此之前却几次出院参加外事活动,直到国务院领导同志批评之后,他才不得不在5月25日到达灭火前线,但表现消极。期间,杨钟同志没有作任何自我批评和检讨,只是在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批评之后,才作了表态性检查。 1987年6月至1988年1月,在林业部待分配; 1988年1月至1990年7月,任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局级研究员,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一组组长、业务领导小组成员; 1990年7月至1996年2月,任 农业部党组成员(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级待遇); 1991年3月至1996年3月,任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专职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2003年退休。 杨钟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 候补委员(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增选),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逝世信息原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杨钟同志(副部长级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6月1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0岁。 杨钟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