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均雄先生,于2011年2月获委任为国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担任国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彼分别于一九八八年及一九八九年获得香港大学的法学士(荣誉)学位及法律深造文凭,其后于一九九一年取得香港执业律师资格,并于一九九七年取得英格兰和威尔士执业律师资格,现为执业律师。李先生拥有约26年法律服务经验。李先生于一九八九年开始任职于香港律师行胡关李罗律师行,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一年期间为合伙人。李律师曾于一九九三至一九九四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科高级经理,李律师对股票上市、公司融资拥有丰富经验,包括协助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来港上市之经验。李先生目前为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管理人)、安莉芳控股有限公司、网龙网路有限公司、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富通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国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矿资源有限公司、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远东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及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公司之股份及上述信托之单位于联交所上市。彼曾任新宇国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股份于联交所上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其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八日辞任该职位为止。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获委任为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分别为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李均雄先生自2015年2月以来一直担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参与公司重大事件的决策,并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提名的相关事宜提供建议。李均雄先生于2015年11月18日获委任为丰盛机电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均雄先生于2015年11月27日于中国金洋集团有限公司被调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均雄先生,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获委任为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