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新民先生,自2013年11月起担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付先生于1975年11月开始工作,1991年10月至1998年5月任职于青岛港务局公安局,历任多个职位,包括刑侦科科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办公室主任、纪委书记及工会主席等。付先生于1998年5月至2003年4月历任青岛港务局纪委副书记及监察处处长。2003年1月青岛港务局改制后,付先生历任青岛港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审部部长及总经济师直至2009年12月,2009年11月至2012年4月担任青岛港集团的人事部部长,并自2009年11月至今兼任青岛港集团的纪委书记。自2013年6月起,付先生担任青岛邮轮母港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的监事,并自2013年11月至今于青岛实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担任监事会主席。付先生于1989年7月,在青岛市台东区干部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公安专业学习,获得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