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鸿高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律学专业法学学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复旦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复旦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律学系副主任、主任、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办全国法硕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经济法、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担任上海市申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603337)独立董事。曾任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600823)、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600182)、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0517)等独立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00741)董事。2014年3月18日起任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