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德生先生,于2014年12月获委任为天津银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自2006年6月起担任天津银行有限公司副行长及党委委员,主要负责公司业务板块工作,分管公司业务一部、公司业务三部、中小企业业务部、同业市场部、国际业务部、直销银行团队、创新研究部,协管投资银行部。岳先生拥有近20年银行业务运营及管理经验,自1997年1月于天津银行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于1997年1月至2000年11月担任杭州道支行负责人,于2000年11月至2002年11月担任八达支行党支部书记及副行长,及于2002年11月至2006年6月担任天津银行有限公司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于1991年11月至1997年1月,岳先生于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担任副主任科员及主任科员。彼于2005年12月取得天津市经济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高级经济师资格。岳先生于1984年7月取得天津大学机电分校(中国天津)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学位,于2011年6月取得南开大学(中国天津)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