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英女士,自2010年12月起担任渤海大学经法学院教授。谭女士曾于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担任锦州市燃气公司法律顾问,于1990年1月至1995年12月担任锦州市一一五厂法律顾问及于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锦州市阳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谭女士亦自2017年1月至今担任锦州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谭女士于1994年6月于中国北京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及于1999年7月于中国天津的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谭女士自2010年12月起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可为教授。谭英女士获委任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2月1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