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程先生,中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获委任。陈先生是陈锦程律师事务所的东主,在香港执业逾31年。陈先生于一九七九年获多伦多大学颁发法学博士学位。于一九八一年获得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大律师和律师资格,亦分别于一九八四年及一九八八年获得香港及英格兰和威尔斯的律师资格、于一九九一年获得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的大律师资格,及于一九九五年获得新加坡的出庭代言人和律师资格。陈先生亦于一九九五年成为中国委托公证人、一九九六年成为英国仲裁学会会员、一九九七年成为香港法律公证人、一九九九年成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认可调解员、二零零五年成为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二零零六年成为婚姻监礼人以及于二零一零年成为注册税务师。陈先生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获委任为周黑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