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女士,于2004年12月31日起担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主要负责公司银行、贸易金融及小企业金融业务。于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彼曾担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负责资金营运和零售银行业务。陈女士拥有逾35年银行业务运营及管理经验。彼于1996年10月加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青岛城市合作银行,并自此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彼自1996年10月至2002年9月先后担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亨支行负责人、科技支行副行长、热河路支行副行长及延安三路支行行长。在加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彼于1994年11月至1996年10月担任青岛信通城市信用社计划信贷处计划科科长,主要负责计划资金工作,于1994年2月至1994年11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干部培训中心会计主管。此前,彼于1987年12月至1994年2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市南区办事处会计科副科长、市南区天桥分理处主任,先后主要负责财务工作和分理处的经营。彼亦于1980年12月至1987年12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南区办公室会计及市南区办公室龙口路分处副主任,并于1978年5月至1980年12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胶县支行会计。陈女士于1989年12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成人高等教育),于1996年7月毕业于山东行政学院经济管理专业业余本科,并于2008年7月毕业于四川西南科技大学会计专业(网络教育),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彼于1987年11月被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中级评审委员会评为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