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同文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业务总监、副总经理;深圳高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首席合伙人;深圳宝利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政部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组专家,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欧菲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2009年6月30日起至今担任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赋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石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海斯比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