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铁,自2011年10月起任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雷先生亦于2011年10月15日起任公司副行长。于2017年11月9日,董事会指定雷先生在公司正式委任新行长前的过渡时期代行行长职责。作为公司代理行长,雷先生负责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和经营目标计划的全面完成。作为公司执行董事及副行长,雷先生主要负责全行会计运营工作、信息技术建设和科技系统支撑保障工作。雷先生亦分管公司会计运营部、信息技术部与总行营业部。雷先生拥有逾35年金融行业及管理方面的经验。在加入公司之前,雷先生于1980年12月至1986年1月期间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定西县支行职员、中国人民银行临洮县支行职员、定西县支行职员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定西支行职员。于1986年1月至1989年9月期间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定西县支行会计股、信贷股副股长、股长。于1989年9月至1998年12月期间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货币发行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于1998年12月至2007年8月期间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主任科员、科长、副处长,调查统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于2007年8月至2009年6月期间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临夏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临夏州中心支局局长。于2009年6月至2011年9月期间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国库处处长、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雷先生于1986年7月从位于中国甘肃省的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获得大专学历,主修金融专业。于1992年6月通过函授方式从位于中国的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获得本科学位,主修经济管理专业。于1998年6月从位于中国甘肃省的西北民族学院(现称‘西北民族大学’)获得大专学历,主修外贸英语。于1999年7月从位于中国上海市的复旦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主修政治经济学专业。于2001年10月由中国人民银行认证为高级经济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