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诚先生,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并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及佛山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自一九九三年出任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自二零零五年出任副主席,曾在加拿大接受教育。李先生为恒基兆业有限公司(‘恒兆’)之副主席。彼亦为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恒地’)副主席、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美丽华’)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以及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而该等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彼将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调任为美丽华主席兼行政总裁。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恒兆、恒地、Kingslee S.A.、宾胜置业有限公司、敏胜置业有限公司、踞威置业有限公司及Gainwise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须予披露之股份权益,而李先生为该等公司之董事。李先生为李兆基博士之儿子及李家杰先生之胞弟。现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副主席的李家将获委任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之主席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诚先生,由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将调任为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