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年出生,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燃气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法律顾问等,并担任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