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朝阳,本集团的创办人之一,为中骏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中骏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总裁,亦为中骏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及中骏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若干于中国、香港及英属处女群岛成立的附属公司之董事。黄先生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获委任为中骏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负责制定本集团业务发展策略、设计管理及商业地产管理工作。黄先生自一九九六年参与发展本集团首个物业项目(即骏达中心)之后,便一直参与本集团其后发展的所有项目,至今已拥有20年房地产开发经验。黄先生为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副会长、南昌大学客座教授、泉州师范学院董事会副董事长、南安华侨中学董事会董事长、香港福建社团联会永远名誉会长。黄先生已完成厦门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