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玉萍女士,自2010年6月起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于1989年4月获中国律师资格证书,1999年11月获中国人民银行评为高级经济师。肖女士于1986年7月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于1999年12月至2010年6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综合处副处长、条法司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法律事务处副处长,金融稳定局银行类机构风险处置处处长,银行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处长及金融稳定局副巡视员,1996年4月至1997年4月赴韩国第一银行洛杉矶分行和纽约分行为访问学者。肖女士于过往三年并无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肖女士于1986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获法学士学位。肖女士于2007年4月获得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发的「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