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秀华女士,于1993年11月获得会计师资格。贾秀华女士于1985年7月至1988年4月任天津丝绸公司财务处科员,1988年4月至2000年6月历任财政部商贸金融财务司科员、财政监督司科员、副处长,2000年6月至2003年8月历任中央金融工委派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副处长、处长,2003年8月至2007年4月历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处长、正处级专职监事。贾女士2007年4月加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至2009年4月担任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4年1月任审计部副总经理,2010年4月起兼任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月起担任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贾女士1985年7月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现为东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16年6月24日获委任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