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松年先生,BBS,JP,于2016年1月29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先生于1984年3月创立简松年律师行并于2014年4月成为资深顾问。简先生自1982年3月起一直为香港最高法院执业律师。简先生自2013年5月起曾为敏华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99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先生自2014年3月以来为美联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200))的非执行董事。简先生为英格兰及威尔斯最高法院注册律师及澳洲首都领地最高法院注册大律师及律师以及新加坡共和国最高法院注册大律师及律师。彼亦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及香港公证人。简先生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曾连续三届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委员。简先生现任香港房屋委员会非官方小组委员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