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扬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推扬网 门户 你问我答 查看内容

刘继宏:二手房过户后发现楼上总漏水可以退款吗

2020-8-12 17:2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6| 评论: 0

摘要: 刘文燕的回答: 如果漏水是由于楼上的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或者装修不当而造成引起的,那么楼上的住户应当对楼下的漏水承担赔偿责任,如进行房屋的修缮、造成相应的财产损失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房屋漏水是 ...

刘文燕的回答:

如果漏水是由于楼上的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或者装修不当而造成引起的,那么楼上的住户应当对楼下的漏水承担赔偿责任,如进行房屋的修缮、造成相应的财产损失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您的房屋造成的,原房主明知房子漏水而没有告知,您可以要求原房主进行维修, 对方拒绝维修或者拖延履行的话,您可以自行维修后向对方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王馨乐的回答:

如果漏水是由于楼上的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或者装修不当而造成引起的,那么楼上的住户应当对楼下的漏水承担赔偿责任,如进行房屋的修缮、造成相应的财产损失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您的房屋造成的,原房主明知房子漏水而没有告知,您可以要求原房主进行维修, 对方拒绝维修或者拖延履行的话,您可以自行维修后向对方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天下无敌的回答:

房款一般情况是没法退的,因为合同已签,并且过户,卖家是不会退款的,应该在买房之前就检查好房屋质量问题,一签合同就证明自己已经愿意接收房子。 买二手房交完税出现问题,不想买了,税款是不能退还的。买二手房协议已签,房主想反悔签的协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协议上应该有过户时间等细节问题,如果业主耍赖不去,可以根据协议加上定金收据对业主进行合法起诉,当然最好是给中介方施加压力让他们去追回定金,定金不同于押金, 定金业主要退还给自己,并加赔违约金, 所以这件事责任方完全在房主不必担心, 在这里提醒,将来在看好了房子 一次付给房主定金这样,房主就不敢轻易反定了。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广告服务|投稿要求|禁言标准|版权说明|免责声明|手机版|小黑屋|推扬网 ( 粤ICP备18134897号 )|网站地图 | 邮箱:vayae@hotmail.com

GMT+8, 2025-5-1 23:44 , Processed in 0.063342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