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丽的回答:关于制止空中劫持及其刑事管辖权公约 随着国际民航事业的发展,这种犯罪行为日益增加,引起了国际上对上述罪行的制止和刑事管辖权问题的普遍关注。1963年9月14日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主持下于东京缔结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是为解决这方面问题所作的第一次努力。其后又于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签订了《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于1971年 9月23日在蒙特利尔签订了《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对《东京公约》的规定加以补充,并扩大其惩罚的罪行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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