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琪琪的回答:党章第四十条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员违纪处分的批准,要根据违纪党员的隶属关系、党员的职务、所应受的处分等因素,由有批准权限的党委或纪委批准。 Lenny的回答:对于党员的党纪处分全部需由上级党委作出决定和发文公布,那么,基层党支部只需要在全体党员会上宣读上级党委下发的处分文件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再转发这份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