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松的回答:英国王位继承原则上男性顺位制度,女性毫无机会,但是历史上却出现3个女王, 伊丽莎白一世在1559年继位,因为是英国宗教大分裂,教会震动。玛丽与西班牙 国王腓力二世结婚使得英格兰非常可能脱离新教而回归天主教,人民贵族和教会都很担心 所以推出伊丽莎白。 维多利亚女王1837年继位,因为过去的100年里面汉诺威这个德国领土上的国家,起公爵一直 兼任英王。到了威廉四世手里,竟然男性顺位没人了,只有一个女孩维多利亚。英国同意 她出任女王,但是德国人不答应。所以维多利亚在征服印度后,加冕了印度女王的名号。 然后顺理成章地以女王的身份管理者英国和汉诺威。 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继位,其父乔治六世就生了两个女儿,本来没机会继承王位的,没想到 乔治六世的哥哥主动退位。六世估计来不及生儿子了,又遇上二战,英国急于立储来安定国家。 因此伊丽莎白二世顺利继位。 总体而言,都是属于意外,形式所迫。 有心无意的回答:英国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规定 ,王位继承者必须是新教徒。该法确立了长子继承原则和男性优于女性原则。王位根据年长顺序传给已故国王的儿子;如无子,则传给女儿;如无子女或后裔相隔很远,则传给旁系亲属或其后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