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吉的回答:《礼记.内则》中有:“聘则为妻,奔则为妾。”聘,既婚礼中的纳征。白居易诗歌《井底引银瓶》中也曾提到过“聘则为妻奔是妾”。《井底引银瓶》的序是“止淫奔也”,以一个女子的口吻写成。那女子只是说,私奔以后就会被对方家里看不起,以自身的遭遇警戒年少的女孩子,倒并没有说自己的丈夫看不起她当年的这种行为。 向阳花、的回答:《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那就是说,假如小儿女们自由 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中国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 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 定妻妾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