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力的回答:这个案件确实存在。 2001年12月11日,43岁、家住望奎县望奎镇四街24委的王伟挥舞手中的屠刀,在望奎城里和北林区绥胜镇四排村两地作案,制造了狂杀7人,同时使两人受伤的惊天血案,血案在警方接报19个小时后告破。 据王伟交代,他杀人的动机很简单:因怀疑妻子司炳荣与他的朋友张某某私通,在杀了妻子后,闯到张家杀人;又怀疑9岁的儿子离家出走是受妻子娘家人的挑唆,因而要灭掉司家老少。在王伟疯狂的杀戮中,被害人年龄最大的64岁,最小的只有5岁。 王伟于2002年11月4日被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2003年5月15日6时20分,在望奎县城南5公里处的望奎靶场附近,随着一声正义的枪响,狂杀7人的恶魔王伟被处决。 月亮惹的祸的回答:存不存在又有何妨,合理合法,依法依规办事就行。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皓博的回答:不晓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