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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鸣飞: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出具谅解书能判缓吗

2020-8-12 13:0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8| 评论: 0

摘要: 张鹏程的回答: 什么乱七八糟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怎么可能是过失?! 谅解书,只在量刑时可以考虑减轻处罚,但不是必须减轻处罚,更不是缓刑 ...

张鹏程的回答:

什么乱七八糟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怎么可能是过失?! 谅解书,只在量刑时可以考虑减轻处罚,但不是必须减轻处罚,更不是缓刑依据。

永远的画面的回答:

不一定,得看具体的情节。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原判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只有情节较轻,才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条依据如下:第二百三十三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即使有谅解书,也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也就不一定会判三年以下,因此也不一定会缓刑,但是也不排除这种可能。 (新浪微博@律贱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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