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2020-8-11 19:1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76| 评论: 0
我看公安局这样判分明是袒护吗,撞人的女的老公是公安局局长,那不是在袒护是什么,不让救人,还阻拦别人救人,把小女孩从救护车上抱下来摔在地上,这样还不算是故意杀人?这个女的就应该判死刑,这样的女人真让别人作呕,,临沂的脸都让她丢尽了!
鉴定精神病,无罪释放了!多么痛的结果
2012年11月12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的鉴定结论是“1、急性短暂性精神病;2、无刑事责任能力。”
都忘了
已经执行完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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