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增超的回答:曾经风情万种、风靡中国大地千年之久的“三寸金莲”,就如古代妇女的命运,从千年前的南朝而来,又随着历史的车轮而去。它见证的是中国足履文化的一段发展史,也是中国妇女的一段屈辱史。 昏庸王侯 催生畸形风尚 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风骚,能歌善舞。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开。 宋代时,妇女不裹小脚被视为粗人,必须自幼被大人缠成三寸之脚才是美女,于是宋代缠足之风盛行。为了不使双足放弛,女子在睡觉时还穿着“睡鞋”,式样与弓鞋相同,只是底软,并绣着精致花样,这些鞋多由鞋主人亲手缝制。 元朝时,南方诸多地方规定只准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子缠足。明朝时,下禁令以此分出贵贱,贱民阶级的女子不得缠足。 清朝马上得天下,满族妇女都崇尚大脚,不缠足。但清军入关后,汉族女性的“三寸金莲”却赢得大清满族妇女的青睐。清政府为了保护游猎民族人高脚大便于狩猎的特点,并从满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虑,多次禁止旗人缠足。但屡禁不止,仍有许多旗女仿效不疲,缠足之风反而日盛,并有男人非小脚之女不娶的风气,社会一时以大脚为耻。满族女子对小脚崇拜达到了狂热的程度,而且缠足风愈来愈烈。 缠足获罪 严酷惩罚难禁风潮 清政府掌握政权,满族又无缠足之俗,故视汉人缠足为罪行,曾多次下令禁止,但终敌不过传统习惯,清人妇女逐渐被汉化,穿上瘦金莲。20世纪初,英国传教士立德夫人在中国南方发动“天足运动”,并成立了“天足会”,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些年轻妇女放了足。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于1912年3月13日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但有些妇女口头上赞成放足,暗地里却偷偷缠足。民国十八年三月,又发布放足布告。为解放妇女的小脚,专门成立了领导班子,县长担任班子首脑,对不放足的妇女进行惩罚。 妇女缠足是“小脚一双,泪水一缸”。缠足的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带,将妇女的足踝紧紧裹住,使肌骨变形。缠足后脚会变得纤细扭曲。缠脚前,小女孩先要泡脚。有的地区在为小女孩裹脚前,会将羊羔或鸡开膛破肚,然后令女孩将脚伸入其内,浸两脚黏糊糊的血。 为了让皮肤缩紧,有人还会在女孩的脚趾间撒明矾,然后,除大脚趾外,4个小脚趾用力向脚心推进并压在脚板下,再以一条长十尺、宽两寸半至三寸半的蓝布,从四趾,经足背、足跟,再至足背、足跟,一圈圈狠狠裹缠。 缠足时代,女子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可解去布带。也有终身缠裹,至老不除的。女孩儿从三四岁开始缠足,一般三四年就可“定型”。 康熙11岁时,在皇太后寿辰之日,宫中大摆寿筵,宫娥舞女翩翩献技,为赴宴的满朝文武助兴。有个小舞女,名叫彩霞,身患“肝郁气滞”之症。只因太后寿辰,不得不扶病献舞。 她正在跳新演习的独舞“遥拜”时,忽然感到郁气上升,心慌意乱,舞姿也紊乱起来,“咕咚”一声倒在地上。太后厉声喝道: “贱婢,竟敢乱我宫仪,哪里容得,重杖四十,赶出宫去!”第二天一早,康熙打扮成小太监和下人一块偷偷溜出官,看望彩霞。小皇上一眼看见她那双“三寸金莲”,脚脖子肿得足有碗口粗,她抽抽搭搭地说:“万岁,我的脚迟早是保不住了,早晚也得被大夫给截去呀!” 康熙听了,长叹一口气说:“如果你们不缠足,恐怕就不会这样倒霉了!” 三寸以内小脚才属“金莲” 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方面加以考察。莲花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故而以莲花命名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 为什么在“莲”前加“金”字?这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的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金莲”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 小脚迷们往往根据大小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苍景空的回答:南唐,即五代十国时期,唐宋之间。 金成熙的回答:但我想知道“裹脚”什么时候结束的。 鄢波的回答:49年建国才结束了裹脚吧 陈伟洪的回答:关于缠脚的传说有很多,年代也不同.但通常认为是始于北宋年间. |